慧严佛学会 The Mahaprajna Buddhist Society
第 27届华文佛学班 27th CDC
地点 Venue:慧严佛学会(新加坡)–TMBS (Singapore)
级别:成佛之道-高级班-Advanced Class
上课时间:-7.30pm-9.30pm
上课内容:-
课本:成佛之道厚宗法师科注本***请看下图备注(1)
7.30pm-8.30pm-第202页(辛二)-
第206页(葵二完毕)(下课休息十分钟)
8.40pm-9.30pm-第206页(壬三)-第211页(壬三完毕)(散会、回家)
成佛之道偈颂 :
我不即是蕴,亦复非离蕴,不属不相在,是故知无我。(续上星期偈颂)
若无有我者 何得有我所 诸法性尚空 何况於彼我
下图说明:白板通告-2012年11月19日(星期一):
下图说明:道德师兄,今天换了新版本的幻灯图。大家都说比以前更清楚了许多。。。谢谢教育组也谢谢道德师兄。。。
备注(1)下图说明:这就是我们的高级班所用的厚宗法师科注本(原著:印顺法师)
偈颂
:我不即是蕴,亦复非离蕴,不属不相在,是故知无我。
辛二∶ 我不即是蕴,亦复非离蕴,不属不相在,是故知无我。
次略说我空观。我有二∶一、补特伽罗我;二、萨迦耶我。补特伽罗,译义为数取趣,是不断在生死中受生的意思。无论是自己,别人,畜生,都有身心和合的个体,都可说有世俗假我的(受假)。但众生不能悟解,总以为是实体性的众生在轮回,就成为补特伽罗我执。萨迦耶,是积聚的意思。在自己的身心和合中,生起自我的感觉,与我爱、我慢的特性相应,与他对立起来(名假)。这是根本没有的妄执──萨迦耶见。对人,有补特伽罗我执;对自己,有补特伽罗我执,更有萨迦耶见的我执。
众生的世俗心境,都是执我的(俱生我执)。但这是直觉来的,极朴素的实我,到底我是什麽,大都不曾考虑过。这到了宗教家,哲学家手里,就推论出不同样的自我来(分别我执)。但作为生命主体,轮回实体的我,一定认为是实有的;这是与他对立而自成的,轮回而我体不变的。实有(实),自有(一),常有(常),为自我内含的特性。这与执法有自性的自性,定义完全一样。所以约法说无自性,约众生说无我,其实是可通的。所以说为法无自性空,我无自性空,又说为法无我,人(补特伽罗)无我。可是萨迦耶我执,又在这实,一,常的妄执上,进而说乐。觉得自身为独立的,就觉得是自由自在的。从我(妄执)的本性说,我是乐的;从我所表现的作用说,是自我作主,由我支配(主宰,是我的定义)的权力意志。所以萨迦耶我,是以主宰欲而显出 [P357] 他的特色。不过,如通达无自性,通达实,一,常的我不可得,主宰的自在我,也就失却存在的基石而遣除了。这些,是观我空所必应了达的意义。
从凡情所执的我来说,不外乎『即蕴计我』,『离蕴计我』二类。然以正理观察起来,自性有的「我,不」能说「即是」五「蕴」的。我到底是什麽?一般所说的∶我走,我拿,我欢喜,我想像,我作为,我认识,都是不离身心
──五蕴的。所以一般的我执,都是执蕴为我的。但五蕴是众多的,生灭无常的,苦的,这与我的定义──是一,是常,是乐,并不相合。如真的五蕴就是我,那就不成其为我,要使大家失望了。一般宗教家,经过一番考虑,大都主张离蕴计我,认为离身心──五蕴外,别有是常,是乐,微妙而神秘的我。但以正理推求,也决「非」是「离蕴」而有我的。因为离了五蕴,就怎麽也不能形容,不能证明我的存在,不能显出我的作用。怎麽知道有我呢?众生的执我,都是不离身心自体的,并不如神学家所想像的那样。有的固执离蕴有我,又另为巧妙的解说。有说是相属的∶以为五蕴是属於我的,是我的工具。我利用了足,就能走;利用了眼睛,就能见;利用意识,就能明了认识。有说是相在的∶如我比五蕴大,五蕴就在我中,如五蕴比我大,我就存在於五蕴中。这既然都是离蕴计我的不同解说,当然也不能成立。所以,「不」是相「属」的,也「不」是「相在」的。相属,如部下的属於长官;相在,如人在床上。这都是同时存在,可以明确的区别出来。但执相属,相在的我执,如离了五蕴,怎麽也不能证明为别有我体,所以都不能成立。经这样的观察,「故知」是「无我」的,并没有众生妄执那样的我体;我不过是依身心和合相续的统一性,而假名施设而已。我执本不出这二类,後来佛法中的犊子部等,执有『不即蕴不离蕴』的不可说我,这是误解世俗的施设我为自相有,『执假为实』的分别妄执。
快读快记;其它版本精进随喜复习:-
辛二、我空观我不即是蕴,亦复非离蕴,不属不相在,是故知无我。
一、我有二种
1、补特伽罗(Pudgala)
译义为数取趣,不断在生死中受生的个体。
无论是自己,别人,畜生,都有身心和合的个体,都可说有世俗假我的(受假)。但众生不能悟解,总以为是实体性的众生在轮回,就成为补特伽罗我执。
2、萨迦耶(SatkAya)
萨迦耶,是积聚的意思。
在自己的身心和合中,生起自我的感觉,与我爱、我慢的特性相应,与他对立起来(名假)。这是根本没有的妄执──萨迦耶见。
二、萨迦耶我执唯于自身而起
1、对人,有补特伽罗我执;
2、对自己,有补特伽罗我执,更有萨迦耶见的我执。
三、「俱生我执」与「分别我执」
1、众生的世俗心境,都是执我的(俱生我执)。
2、但这是直觉来的,极朴素的实我,到底我是什么,大都不曾考虑过。这到了宗教家,哲学家手里,就推论出不同样的自我来(分别我执)。
3、但作为「生命主体,轮回实体」的我,一定认为是实有的;这是与他对立而自成的,轮回而我体不变的。
四、自我的特性
实:实有
一:自有
常:常有
乐:主宰、自在
五、遣除萨迦耶我执
1、实有(实)、自有(一)、常有(常),为自我内含的特性。这与执法有自性的自性,定义完全一样。所以约法说无自性,约众生说无我,其实是可通的。所以说为法无自性空,我无自性空;又说为法无我,人(补特伽罗)无我。
2、可是萨迦耶我执,又在这实、一、常的妄执上,进而说乐。觉得自身为独立的,就觉得是自由自在的。从我(妄执)的本性说,我是乐的;从我所表现的作用说,是自我作主,由我支配(主宰,是我的定义)的权力意志。所以萨迦耶我,是以主宰欲而显出他的特色。
3、不过,如通达无自性,通达实、一、常的我不可得,主宰的自在我,也就失却存在的基石而遣除了。这些,是观我空所必应了达的意义。
六、「即蕴计我」和「离蕴计我」
从凡情所执的我来说,不外乎『即蕴计我』,『离蕴计我』二类。然以正理观察起来,自性有的「我,不」能说「即是」五「蕴」的。我到底是什么?一般所说的:我走、我拿、我欢喜、我想象、我作为、我认识,都是不离身心──五蕴的。
1、即蕴计我
一般的我执,都是执蕴为我的。但五蕴是众多的,生灭无常的,苦的,这与我的定义──是一、是常、是乐,并不相合。如真的五蕴就是我,那就不成其为我,要使大家失望了。
2、离蕴计我
一般宗教家,经过一番考虑,大都主张离蕴计我,认为离身心──五蕴外,别有是常、是乐,微妙而神秘的我。但以正理推 求,也决非是离蕴而有我的。因为离了五蕴,就怎么也不能形容,不能证明我的存在,不能显出我的作用。怎么知道有我呢?众生的执我,都是不离身心自体的,并 不如神学家所想象的那样。
有的固执离蕴有我,又另为巧妙的解说:
(1)相属:相属,如部下的属于长官;以为五蕴是属于我的,是我的工具。我利用了足,就能走;利用了眼睛,就能见;利用意识,就能明了认识。
(2)相在:相在,如人在床上。如我比五蕴大,五蕴就在我中;如五蕴比我大,我就存在于五蕴中。
(3)相属和相在具不能成立:这既然都是离蕴计我的不同解说,当然也不能成立。所以,不是相属的,也不是相在的。
这都是同时存在,可以明确的区别出来。但执相属,相在的我执,如离了五蕴,怎么也不能证明为别有我体,所以都不能成立。
经这样的观察,故知是无我的,并没有众生妄执那样的我体;我不过是依身心和合相续的统一性,而假名施设而已。我执本不出这二类,后来佛法中的犊子部等,执有『不即蕴、不离蕴』的不可说我,这是误解世俗的施设我为自相有,『执假为实』的分别妄执。
偈颂
:若无有我者,何得有我所?诸法性尚空,何况於彼我!
辛三∶ 若无有我者,何得有我所?诸法性尚空,何况於彼我!
我空与法空,在般若经论中,常常是互相证成的。我空,所以法也是空的;法空,所以我也是空的。依此,「若」了达众生而「无有我」,那「何得有我所」法呢?我所,是我所有法,我所依法。如我的身体,我的财产,我的名位,我的国家┅┅凡与我有关,而系属於我的,就是我所有的法。又如我是受假,是取身心而成立的。所以,如五蕴,六处,六界,六识等,都是我所依的法假。我所有的,我所依的,都是法。无我,就没有我所,所以我空也就法空了。反之,「诸法」的自「性」,似乎是真实的,「尚」且是「空」的,「何况」那依法而立的「我」?这更不消说是空的了。
本颂,含有非常的深义,惟有大中观者,才能如实的开显,贯通。这是说 ∶佛在声闻法中,多说无我;明说法空的不多。因此在佛法的流传中,就分为二派∶西北印度的一切有系,以为佛但说无我,法是不空的(如毗昙家)。中南印度的大众系中,有说∶佛说我空,也是说过法空的(如《成实论》)。大乘佛经,不消说,是说一切法性空的。但对於我空及法空,如从有部系而来的瑜伽宗,就以为小乘但说我空,大乘说我法二空。中观宗近於中南印的学派,所以认为小乘有我法二空,大乘也是我法二空。今依龙树论而抉择贯通。
『小乘弟子钝根故,为说众生空。┅┅大乘弟子利根故,为说法空』。『不大利根众生,为说无我;利根深智众生,说诸法本来空』。大小乘经,确是明显如此的。但这不能说声闻弟子没有法空,因为,『若了了说,则言一切诸法空;若方便说,则言无我。是二种说法,皆入般若波罗蜜相中。以是故佛经中说∶趣涅盘道,皆同一向,无有异道』。这明白说破了∶众生空的无我与法空,只是说明的显了一些,或含浑一些,其实都是般若正观,一乘一味的解脱道。所以说∶『我我所法尚不著,何况馀法?以是故,众生空,法空,终归一义』。这是说∶能得无我我所的,一定能通达法空。因为观空的意义,都是无自性。观我无自性而达我空,如以此去观诸法,法当然也是空的。不过,『声闻者但破吾我因缘生诸烦恼,离诸法爱,畏怖老病死恶道之苦,不复欲本末推求了了,破坏诸法,但以得脱为事』。这就是急求证悟,直从观无我我所入手,不再去深观法性空了。但这是不去再深求(佛也不为他说法空),而决不会执法实有的,如『若无众生,法无所依』;『无我我所,自然得
法空』。这样,声闻的无我,是可以通法空,而不与法空相违反的。依《中论》「观法品」的开示,虽广观一切法空,不生不灭,而由博返约的正观,还是从无我我所悟入。这正是生死的症结所在,出世的解脱道,决不会有差别的。不过根机不同,说得明了或含浑些,广大或精要些而已。
这样,凡是通达我空的,一定能通达法空;可以不深观法空,不开显法空,而决不会坚执自性有而障碍法空的。如执法实有,那他不但不解法空,也是不解我空的;不但不除法执,也是不除我执的。所以经上说∶『若取法相,即著我人众生寿者;若取非法相,即著我人众生寿者』。龙树论也说∶『若见阴不实,我见则不生。由我见灭尽,诸阴不更起。┅┅阴执乃至在,我见亦恒存』。谁说声闻圣者,知我空而说一切法实有呢?不解法空,不离法执,谁说能离我执呢?这可以推知∶佛说本来一味,只是浅者见浅,深者见深,浅深原是一贯的,到了偏执者手里,才分为彼此不同的解行。
快读快记;其它版本精进随喜复习:-
若无有我者,何得有我所?诸法性尚空,何况于彼我!
一、我空与法空互相证成
我空与法空,在般若经论中,常常是互相证成的。我空,所以法也是空的;法空,所以我也是空的。依此,若了达众生而无有我,那何得有我所法呢?
1、「我」与「我所」
我:我是受假,是取身心而成立的。
我所:我所有的、我所依的都是法。
A、我所有法:如我的身体、财产、名位,凡系属于我的,就是我所有的法。
B、我所依法:五蕴、六处、六界、六识,都是我所依的法。
2、无「我」,就没有「我所」,所以「我空」也就「法空」了。反之,诸法的自性,似乎是真实的,尚且是空的,何况那依法而立的我?这更不消说是空的了。
二、各学派对「我空」、「法空」之看法
1、本颂,含有非常的深义,唯有大中观者,才能如实的开显,贯通。这是说:佛在声闻法中,多说无我;明说法空的不多。因此在佛法的流传中,就分为二派:
西北印的说一切有系:以为佛但说无我,法是不空的。(如毗昙系)
中南印的大众系:佛说我空,也说法空。(如《成实论》)
2、大乘佛经,不消说,是说一切法性空的。
瑜伽宗:小乘但说我空,大乘说我法二空。(近于西北印的有部系)
中观宗:小乘有我法二空,大乘也是我法二空。(近于中南印的学派)
三、依龙树论来抉择与贯通我法二空之异说
1、『小乘弟子钝根故,为说众生空。……大乘弟子利根故,为说法空』。
『不大利根众生,为说无我;利根深智众生,说诸法本来空』。
大小乘经,确是明显如此的。但这不能说声闻弟子没有法空,因为,『若了了说,则言一切诸法空;若方便说,则言无我。是二种说法,皆入般若波罗蜜相中。以是故佛经中说:趣涅槃道,皆同一向,无有异道』。
这明白说破了:众生空的无我与法空,只是说明的显了一些,或含浑一些,其实都是般若正观,一乘一味的解脱道。
2、所以说:『我我所法尚不着,何况余法?以是故,众生空,法空,终归一义』。这是说:能得无我我所的,一定能通达法空。因为观空的意义,都是无自性。观我无自性而达我空,如以此去观诸法,法当然也是空的。
不过,『声闻者但破吾我因缘生诸烦恼,离诸法爱,畏怖老病死、恶道之苦,不复欲本末推求了了,坏破诸法,但以得脱为事』。这就是急求证悟,直从观无我我所入手,不再去深观法性空了。
但这是不去再深求(佛也不为他说法空),而决不会执法实有的,如『若无众生,法无所依』;『无我我所,自然得法空』。
3、这样,声闻的无我,是可以通法空,而不与法空相违反的。依《中论?观法品》的开示,虽广观一切法空,不生不灭,而由博返约的正观,还是从无我我所悟入。这正是生死的症结所在,出世的解脱道,决不会有差别的。不过根机不同,说得明了或含浑些,广大或精要些而已。
4、这样,凡是通达我空的,一定能通达法空;可以不深观法空,不开显法空,而决不会坚执自性有而障碍法空的。如执法实有,那他不但不解法空,也是不 解我空的;不但不除法执,也是不除我执的。所以经上说:『若取法相,即着我、人、众生、寿者;若取非法相,即着我、人、众生、寿者』。
龙树论也说:『若见阴不实,我见则不生。由我见灭尽,诸阴不更起。……阴执乃至在,我见亦恒存』。
谁说声闻圣者,知我空而说一切法实有呢?不解法空,不离法执,谁说能离我执呢?
这可以推知:佛说本来一味,只是浅者见浅,深者见深,浅深原是一贯的,到了偏执者手里,才分为彼此不同的解行。